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简述

2022-01-07 来源: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具有历史奇观和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正处于新经济发展时代的开端。为改善国家经济状况进行的改革,广泛欢迎国际专家和组织。

经济和法律领域的自由化改革极大的开放了该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并使乌兹别克斯坦回归本源,恢复其几个世纪以来作为贸易中心的传统角色。作为一个拥有市场新机遇的国家,新的投资环境和创建新的税收自由经济区等激励措施正吸引着大量外国投资。投资乌兹别克斯坦市场首先必须了解其法律系统,但不论投资者请当地律师,都不可避免的需要了解劳动法,这是投资者在投资市场能否扎根发展的关键。

下面从几个方面简单的讲讲乌兹别克斯坦的劳动法。

1995年修订的《劳动法》是乌兹别克斯坦管理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法案。 根据该法典第 75 条,可以订立雇佣合同:

1.无限期;

2.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五年;

3. 在某项工作期间。

² 最低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其有效期限,则该合同被视为无限期订立。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劳动法,工资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是为计算税收、关税、强制付款和社会福利而设定的。 最低工资由总统令定期设定,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为 747,300 乌兹别克苏姆(约合 70 美元)。

² 工资支付

薪酬支付时间在集体协议或其他地方规范法案中确定,且不得少于每两周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某些类别的工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可以规定其他工资支付期限。

乌兹别克斯坦的工资只能以乌兹别克斯坦苏姆支付,除工资支付到国外外国工人的账户情况以外。

² 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 115 条的规定,雇员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 40 小时。

在一周工作六天的情况下,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7 小时,如果每周工作五天,则为 8 小时。每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必须至少为一小时。

所有员工在假期(非工作日)的日常工作(轮班)时间至少减少 1 小时。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规定最多 12 小时的工作班次。同时,立法要求雇主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最长测试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届满前,3天内双方有权书面解除劳动合同。

² 带薪休假

所有员工均享有基本年假至少 15个工作日。 雇员连续工作六个月后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某些类别的雇员可享有一段时间为30个自然日的长年假(18 岁以下的人、I 和 II 类残障人士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类别的残障人士)。

在雇佣合同终止的情况下,雇员将获得所有未使用年假的补偿。

² 劳动合同终止

按照西方的标准,在乌兹别克斯坦解雇一名员工是很困难的。没有“随意雇用”的概念。工人只能因特定原因被解雇,劳动法中规定的解雇程序相当复杂和耗时。许多雇主正在考虑根据与雇员的相互(书面)协议终止雇佣关系。根据《劳动法》第97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时候同意终止雇佣关系,并选择任何日期作为终止日期。根据这种相互协议终止雇佣合同相对简单。从雇主的角度来看,这种终止合同的选择是最有吸引力的。在此基础上终止工作,不需要提前通知期。尽管法律不会要求雇主向雇员支付任何遣散费,但双方可以约定雇主向雇员支付特定金额作为终止合同的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届满时视为终止。 如果在期限届满后雇佣关系继续存在且双方均不要求在一周内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则被认为是无限期延长。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