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

2023-05-04 来源: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哈萨克斯坦税收法规以哈萨克斯坦宪法为依据,由《哈萨克斯坦税法典》(以下简称“《税法》”)和按其规定通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 任何人都有权利拒绝缴纳税收法规未规定的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纳税 及其他应缴财政款的制定、征收、变更或注销均按税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实行。当税收法规与其他法律文件不一致时,以税收法规为准。除税收法 规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将调节税收关系的法规列入哈萨克斯坦非税收立 法。当哈萨克斯坦批准的国际条约与税收法规不一致时,以国际条约为准

【《哈萨克斯坦税法典》】该法典是调节税收的基本法律,于2001 年6月公布实施,后经多次修订。最新《税法》2017年12月25日由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签署通过,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和其它环节的预算支付及相关政策,对税种和税率进行了适度调整,减 轻了非原料领域税负,增加原料领域税收,给予中小企业较多优惠措施。 哈萨克斯坦现行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 费税、社会税、土地税、运输工具税、财产税、法人不动产税和其他税费。 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对课税对象和纳税相关项目进行 计算;根据课税对象和纳税相关项目,计算纳税基数、税率、税款以及其 他缴纳财政款项的数额;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期限,编制税务报表并将其递 交给税务部门;按照税法规定的顺序和期限,缴纳已计算、加算税款和其 他缴纳财政款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缴纳滞纳金、罚款。纳税人应 当按照税法典规定的顺序和期限履行纳税义务。

【违反税法的处罚】哈萨克斯坦税务管理既有税务监督,又有税务警 察。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了根据实际欠缴税款数额进行处罚程序。对违规 一方的处罚数额要高于实际应追缴税款的数额。当出现违反税法的情况 时,税务机关会将具体细节通告纳税人。此时,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通告5日之内)就所涉及的问题及时与税务机关协商评估。纳税人 有权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程序,就税务机关的决定,向其上级税务机关提起申诉。

哈萨克斯坦的税收制度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 哈国境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考虑其是否为哈萨克斯坦公民或居民。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哈萨克斯坦税法规定,在哈萨克斯坦领土从事经营活动的哈萨克斯坦 和外国公司的常设机构有义务缴纳以下税种:

【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扣除《税法》规定的收入额和支出额,以及扣除按《税法》规定程序结转的亏损得到纳税人应纳税收入,如果未另行规定,按照20%的税率对其征税。企业所得税税基抵扣项目包括在用建 筑、设施、机械和设备。

税法取消了中小企业预付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如企业出现亏损,可在10年内摊销亏损,即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抵扣(以前的摊销时间为3 年)。

【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2%,适用于应纳税营业额和应纳税出口业务。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个税税率为10%,来源于哈萨克斯坦境内外的红利收入按5%税率征税。

【社会税】自2018年1月1日起,社会税按9.5%的税率计算。自2025年1月1日起,社会税按11%的税率计算。采用特别税制以外的个体企业主以及个体公证员、个体法院执行员、律师为自己计算的社会税是国家税法 规定、截止到缴款日仍然有效的月核算基数的2倍,为每一名员工缴纳的 数额为月核算基数的1倍。雇用丧失了听力、语言能力、视力和支撑运动 器官受损的残疾人的企业计算社会税的税率是4.5%。

【消费税】限定为某些商品和经营活动。商品包括酒精和含酒精产品、烟草制品、汽车、汽油(航空燃料除外)、柴油、原材料和原油等。消费 税税率根据实物计量单位的绝对值确定。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税率应按照 酒类产品中纯酒精体积比(百分数)确定。各种酒精和酿酒原料的消费税 税率,按照酒精和酿酒原料的后续使用目的而有所区别。

【土地税】所有拥有地权和土地长期使用权、或初期无偿临时使用土 地的组织(法人或自然人)均是土地税的纳税人。农业用地税率根据土地品质分级纳税:草原最低品质地(1级)每公顷0.48坚戈,土地品质越高, 税费越高,100级地193坚戈,高于100级地为202.65坚戈;荒漠1级地每 公顷0.48坚戈,100级48.25坚戈,高于100级地为50.18坚戈。农业用地提 供给自然人建房、开设家庭作坊、园林种植等,不足0.5公顷时,每0.01 公顷20坚戈,超过0.5公顷的部分,每0.01公顷100坚戈。居民住宅用地税 率各城镇不一,阿拉木图每平米28.95坚戈,阿斯塔纳19.30坚戈,镇每平 米0.96坚戈,村每平米0.48坚戈。工业用地根据品质确定税费。0级(最 低级)每公顷48.25坚戈,按比例递增,100级5693.5坚戈,100级以上5790 坚戈。

税法规定,为鼓励有效利用土地,将根据不同的土地征收渐进式土地 使用税,税率从0.1%-0.5%不等。原有的农业税制将继续保留:对从事农 业生产的法人减少70%的税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减征70%。

法人自行计算土地税税额,并在每年不晚于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和11月20日缴纳税费。自然人土地税由税务机关计算,自然人每年不 晚于10月1日缴纳土地税。

【财产税】按照财产和固定资产(包括非物质资产,运输工具除外) 的平均价值缴纳。税法规定从2009年起,减少个人财产(从基本的生活物 品、非物质财产到不动产)税的征收种类,增加对贵重物品的税率。法人 财产税的计算方法为税基乘以1.5%的税率。

【法人不动产税】2%。

【矿产开采税和其他专项税费】《税法》中包含说明针对矿产开发企 业征税的独立章节。其中,根据《税法》第42章,在地下资源利用合同的 框架下利用地下资源时,后者要支付所有的《税法》中所规定的税和其它的强制费用缴纳。矿产开发单位的特殊支出和纳税包括如下:(1)矿产开发单位专门支出和税收;(2)矿产资源开采税;(3)超额利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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