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5 来源: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一、税务概况
1.所得税
税率的确定取决于活动的类型,基本税率为15%,对于个别纳税人为20%。应在下一个月的20号之前提交,年度汇算清缴—不迟于下一纳税年度的3月1日。税款最迟在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前支付。
以下类别的纳税⼈有权享受50%的所得税率减免:
2022年9月1日之后首次转为缴纳所得税的营业额纳税⼈,只要在适用降低税率的税期内,纳税⼈的总收⼊不超过100亿苏姆。在该年之后的⼀个税期内,可获得降低50%所得税率的权利。
这些纳税⼈有权享受其总收⼊的25%的简化税基。
2022年9月1日以后,总收入在本纳税期和下一纳税期首次超过100亿苏姆的纳税人,可获得降低50%所得税率的权利,但在适用减税率的纳税期中总收入不能超过1000亿苏姆。
降低的税率不适用于地下资源使用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也不适用于纳税⼈清算的情况;纳税人为降低税率将自己的实际商品销售收入在两个或多个商业实体之间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不适用税率的降低。
2.增值税
税率为12%。申报和支付应在下一个月的20日之前,纳税期为1个月。
二、对于所有拥有地籍的企业
1.土地税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429条,税率取决于地点。计算到当前报告期的1月10日。不缴纳流转税的纳税⼈—到每月10日,⾦额为年度税额的1/12。在1⽉份的付款不迟于1月20⽇。营业税纳税⼈应在每季度第三个⽉的20号前缴税,⾦额为年度税额的1/4。
2.财产税
税率为1.5%;对于法定期间内的在建房产,税率为3%。不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在每⽉10号前⽀付预付款,⾦额为年度税额的1/12。增值税纳税⼈在报告季度的第三个月的10号前⽀付预付款,⾦额为年度税额的1/4。在年度财务报表的到期日进⾏计算。
三、那些与供水公司签订合同的企业
水资源的使用税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税法》第445条,税率取决于活动的类型。在当前税期的1⽉20⽇之前预先通知,新成⽴的不迟于国家注册⽇期的三⼗天。不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且税额超过200基础结算值的法⼈实体,应在每⽉20⽇前⽀付预付款,⾦额为年度税额的1/12。⾮增值税纳税⼈和营业税纳税⼈的法⼈实体,应在每季度第三个⽉的20⽇前⽀付税款,⾦额为年度税额的1/4。在年度财务报表的到期日进⾏计算。
四、与薪资有关的税收
1.社会税
税率取决于纳税⼈,基本税率为12%。计算和支付的时间为报告月的次月15日,年底为年度财务报表的到期日。付款时间不晚于提交纳税申报的最后期限。
2.个人所得税
税率一般为12%。计算由税务代理提供,直到报告月的次月15日,年底为年度财务报表的到期日。在给予纳税⼈收⼊的同时进⾏⽀付,但不迟于提交纳税申报的最后期限。
3.ИНПС(个⼈投资的养老金计划)
税率为0.1%(在个⼈所得税内)。在报告月的下⼀个月的第14天之前进⾏计算和⽀付。付款时间不晚于提交纳税申报的截⽌日期。
五、营业税
纳税期间总收⼊不超过10亿苏姆的企业和其他营业额纳税⼈。
税率为4%。纳税期的次月的15号之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不迟于纳税期后的2月15日。付款时间不晚于提交纳税申报的最后期限。
以下条件的不适用营业税:
纳税期总收入超过10亿苏姆企业;
货物的进口商;
销售汽油、柴油和天然气的企业;
从事彩票组织活动的企业;
用于零售酒精饮料(包括啤酒)的网点;
税务咨询机构、审计机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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