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4 来源: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国家 | 哈萨克斯坦 | 吉尔吉斯斯坦 | 土库曼斯坦 | 乌兹别克斯坦 | 塔吉克斯坦 |
税率 | 20%,农产品 、 水 产 品 10%
| 10% | 居 民 企 业8%,国家持股超过 50% 的为 20%,非居民企业20% , 其 他15%
| 一般 15%,市场和商 场 20%,国家电子商 务实体登记纳税人 7.5% | 13%(与商品生产相关)和 23%(其他业务 |
征税对象 | 应税收入、通过常设机 构在哈的非居民法人净 收入、源泉扣缴收入。
| 应税收入、来源于常设机构的收入
| 居民企业境内外利润、非居民企业 常设代表机构在土利润或来源于土 的利润 | 全部所得 | 全部所得,所有能增加纳税人净资产的收入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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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利得 | 正常包含在内,属于公司所得
| 正常包含在内,属于公 司所得
| 正常包含在内,属于公司所得
| 若非居民设立了常设机构,就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否则按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 正常包含在内,属于公司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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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弥补
| 10 年 | 5 年 | 3 年,石油 企业 10 年
| 5 年,且不超过当年所得额的 50%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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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表数据来源于《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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