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来源:中亚互联(国际)孵化器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哈实业网消息,曼格斯套州国家税收委发布通知称,持有哈萨克斯坦永久居留权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可免缴关税和税费进口1辆电动汽车供个人自用。
办理海关手续时,需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文件:
哈萨克斯坦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证明拥有、使用及(或)处置该交通工具权利的文件;
货物随附单据(CMR公路运单、托运单、发票、车辆护照);
需本人填写旅客海关申报单。
获取、填写及提交申报单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完成电动汽车注册的公民,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年内,禁止将该车辆的拥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转移给俄罗斯公民
或在拥有俄罗斯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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